书刊遗失、污损赔偿办法
2018-09-29

遗失或损坏图书和期刊,原则上应购买原书、原刊赔偿,不能赔偿原书、原刊时,则赔偿现金。读者遗失或损坏书刊,在未按本办法赔偿前暂停借阅。

一、书刊遗失赔偿办法

²  中文图书按原书价的5-10倍赔偿(根据版本新旧和书的新旧程度以及参考价值而定)。

²  外文图书按原书价的5-10倍赔偿(根据版本新旧以及参考价值而定),如以新版本(修订本)抵赔,则需经同意并支付文献加工成本费10元/册。

²  多卷集、以整套定价的图书,遗失、损毁其中的一册或数册,无单本价格的,按平均每册价格结算,但赔偿倍数取高限。

²  原版、影印外文期刊和中文科技期刊,丢失单行本,按该刊一年定价赔偿。

²  书刊资料的附件(附表、附页、附册、附图以及磁带光盘等)遭污损、缺页,即作为整册(套),按上述规定处理。

二、书刊污损赔偿办法

²  损坏情况影响书刊内容完整者或标记、涂划以致影响正常阅读,按书刊遗失条例赔偿。

²  损坏情况不影响书刊内容完整性者,如书页散脱、撕破及轻微玷污等,按原书刊价格的百分之30%赔偿。

三、付款办法

由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出具付款通知单,由借阅人向所财务审计处交款,付款后审计处出具收据,信息中心凭收据办理书籍注销手续。 

 

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所信息中心

2013年8月制定  2018年9月更新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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