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刊借阅规则
2018-09-29

1.   本所职工、研究生凭本人一卡通借阅图书。

2.   阅览证需每年验证一次,方可入内查阅。

3.   每张卡/证可借书5本,期限30天(30个自然天,如果第30日是节假日,还书期限顺延至工作日),逾期将酌情减少借阅册数。到期前如无人预约可续借一次。对于到期的图书,如若续借图书,可通过馆藏系统或到馆续借。离所时需归还全部图书。

4.   参考书、工具书、硕博士论文及现刊、过刊概不外借。硕博士论文仅限本所师生凭证阅览。私自带出图书馆者,按盗窃处理。

5.   读者对本馆书刊应加以爱护,不得揉折、涂写、撕毁、污损或遗失。如发生上述情况,按《书刊遗失、污损赔偿办法》处理。读者借书时需自行检查,如发现上述情况,应当面指出,由工作人员加注,以明责任。

6.   盗窃书刊者将取消其借阅资格,通知所在课题组,并全所通报批评。

7.   凡调离本所、研究生毕业以及出国进修者,离所时应还清所借图书,管理人员方可在离所清单上签字盖章。

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所信息中心

2013年8月制定  2018年9月更新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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